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:
1.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,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(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);
2.大学专科毕业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;
3.大学本科毕业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;
4.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;
5.取得硕士学位后,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;
6.取得博士学位;
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,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的12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