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回执
提交辞职信的时候,向老板或直接领导要一个回执。可以自己写一个回执,让他签字。回执可以非常简单,可参照如下回执范文:
今XXX提交辞职信,已收到。签字、日期
二、EMS快递
用EMS发辞职信,在快递单上注明快递物品为辞职信,并把单据保留好。EMS快递无论老板是签收,还是拒签,在EMS的网站上都能查到记录,这个记录劳动仲裁能够采用为证据。
用EMS要注意的是:要在快递上写明投递的是:辞职信。老板拒收快递也没关系,拒收特快专递被视为收到,这可以作为已经提交辞职信的证据。
三、公证送达
公证送达,亦称现场公证,可以在送交辞职信时,同时邀请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一同前往,一旦发生当事人拒签情形,当即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实,并由公证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作证,而后将辞职信留置于现场,从而完成送达程序。
四、电子邮件
如果发送的邮件,也应当视为收到。虽然我国尚没有把电子邮件作为法定证据的规定或解释,但电子邮件已被现代社会所广泛运用,实际上,司法实践中也已将电子邮件作为重要的证据。
在给老板发送辞职信并确知老板会不收的情况下,可将电子邮件抄送多名相关人员,包括,其他领导、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等,
辞职信只是告知,而不是申请。换句话说,辞职信提交后,不管老板收不收,看不看,员工就已经完成告知的义务,过30天后,就可要求结算工资离职,不用负什么法律责任,除非劳动合同另有约定。